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广南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区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对不可移动文物和民族特色建(构)筑物实行挂牌保护。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