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建设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村庄建设应当按照许可的内容实施,禁止占用公共用地和公用设施。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