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在自治县从事旅游业的经营者必须依法进行旅游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