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搞好庭院绿化,保护旅游景点及各类树木花草的义务。不得随意占用城镇绿地,损坏景点设施、花草树木。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砍伐城镇树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工程结束后,必须将绿化树木、绿地恢复。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0年5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