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与发包承包第十四条已修改发包承包勘察设计业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规定执行。国家、省没有规定收费标准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