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徐州市档案条例
第七条
已修改
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接受岗位培训。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六条
回到全文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