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