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古茶树资源调查,建立档案,对有代表性的古茶树实行挂牌保护。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