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古茶树实行加强保护、合理利用的方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