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负责处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日常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

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人大常委会或者主任会议的授权,承办监督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