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第六十三条已修改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可以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个别询问、调阅和查阅有关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情况。调查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