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第六十二条已修改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主任会议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中提名,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调查委员会根据需要,经主任会议同意,可以聘请专家和有关国家机关参加调查工作。与被调查问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委员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