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第五十三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一般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必要时,经主任会议研究,可以召开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专题询问会。受询问的机关或者部门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