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因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过错受到人身或者财产等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