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挪用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