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收费的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实行免费开放或者给予优惠。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应当对公民的晨练和晚练活动免费开放。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