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掘、整理民族和民间的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开展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管理规定和章程,在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