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普及组织和工作者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或者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