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已修改
地方立法应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四条
回到全文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