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第七条已修改对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