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奶业条例/第三章 生牛奶销售与收购第三十条已修改地处偏远的地区,经县级以上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允许相临奶站设立固定收奶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