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奶业条例/第三章 生牛奶销售与收购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奶户、场销售生牛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掺杂使假;(二)榨奶前不清洗奶牛乳房和 榨 奶器具;(三)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