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审计机关对下列资产投资或者融资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政性资金;

(二)企业事业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

(三)国有企业和事业组织自筹资金或者银行贷款。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