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三章 审计监督职责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组织和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同意,审计机关可以进行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