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