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第六章 服务与监督第四十八条有效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科学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设施的单位、居住区可以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