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科学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

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设施的单位、居住区可以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