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绿色发展、服务优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