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发展第二十五条有效符合下列条件的特定区域,可以申报为自治县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并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一)集中反映原生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二)传统文化形式和内涵保存完整,具有广泛群众基础;(三)生产生活传统习俗保持较好,民居建筑特色鲜明,并有一定规模;(四)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