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决定其资产经营方式。但对土地资产的经营方式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资产经营方式不改变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性质。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