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科普设施第三十条有效科普设施管理者应当通过展览、实验、影视播放、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科普活动,及时更新科普内容,定期检查科普设施,保持设施的完好、整洁。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