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个人参加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专长,撰写科普文章 ,编写科普读物,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