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保障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资助法律援助事业。所捐赠财产,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6月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