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第十三条已修改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提出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