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保持云龙湖正常蓄水量。汛期排水、枯水季节补水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枯水季节向云龙湖补水的水质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测、评价。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