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整治、维修和管理第十条已废止河岸环境卫生由沿河单位和居民,实行分段包干,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岸坡卫生、污物打捞、河道清淤,由市、区组织专业队伍负责实施。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