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节 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拟订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