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废止拒绝、阻碍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