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条例/第二章 规划、计划的审查与监督第十一条有效省人大财经委应当对年度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查报告。初步审查的重点为:(一)年度计划草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年度计划草案是否符合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三)年度计划草案及其主要目标、指标和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四)年度计划草案中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安排方向是否科学合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