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户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乡村集中供水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与用水户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或者制定供水用水公约,规范供水用水行为。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