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本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