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共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调解机构调解,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