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路产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进行公路改建、扩建或者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并在施工路段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或者绕道行驶标志。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证公路的安全畅通。车辆在通过公路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服从路政管理人员或者施工作业人员的指挥。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