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宁夏回族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
第四条
有效
私营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
第三条
回到全文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