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第三条有效私营企业工会是私营企业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工会的基层组织,是私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私营企业职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