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