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