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每年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