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执法检查中发现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执法责任的其他组织和单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常务委员会应当指出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同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