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规定第八条已废止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年度计划草案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结果报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法规性决定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