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财经委员会对年度计划草案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编制年度计划草案的指导方针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本市长远发展战略,是否符合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

(二)主要预期目标和指标是否符合本市实际,是否符合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要求;

(三)主要措施是否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

法规性决定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